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市政府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字〔2020〕61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0-370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对于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速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07号),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为着力点,以审查技术进步和审批创新为支撑,全面贯彻实施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审批文本,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实现质效双提升,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快速发展,为秦皇岛市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的工程建设项目指所有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三、目标
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责任分工表(见附件1)完成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标准化审批文本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标准化审批文本编制工作,实现标准化审批文本达标,并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标准化文本的实施工作。
四、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07号),围绕以下七个方面制定并推行市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审批文本:
(一)编制统一规范的审批事项清单。按照统一制定的《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见附件2),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对照修订审批事项清单,注意与“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有效衔接,实现全市事项名称统一、类别统一、设定依据统一。审批事项有子项的,应在统一名称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规范。同时,按照《国家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GB/T36114-2018)等要求,编制审查要点和办事指南。对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及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发布,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规范中介服务和技术审查事项。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3)、《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见附件4),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中介事项目录和技术性审查事项目录,规范提交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时限等内容,研究确定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纳入清单管理的中介服务事项,各职能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规定倾向性、区域性、歧视性的服务从业限制。各职能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技术性审查时,必须通过竞争的方式委托开展,相关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申请人的义务和费用支出。
(三)整合“一张表单”申报材料。坚持“应减必减”,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等4阶段申请表单》(见附件5),分阶段整合所有审批事项所需材料,制作本地统一的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目录。对具备条件的事项,申请人可一次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同一阶段内各审批部门共享使用,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相同材料,实现“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各级职能审批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规定之外的申请材料。
(四)分类细化审批流程图。按照《秦皇岛市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图》(见附件6,《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图(2020版)》(秦工改〔2020〕2号)文件废止),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别、投资类型、规模大小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分类梳理审批流程。要将中介服务、强制性评估、专家评审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区域评估,发布区域评估报告。对于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厂房、仓储、研发楼等生产办公设施)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类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等,各级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合并审批阶段、告知承诺等创新举措,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五)推动全链条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划转。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体制机制优势,按照河北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市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和《县级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指导目录》要求,推动工程建设全链条、各环节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县行政审批局,实现应划必划。暂不具备划转条件的,要推动职能审批部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同步下放至同一层级,避免企业多跑腿。
(六)建立“一站式”项目审批专区。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为目标,推动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综合服务专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一门一站审批、统一窗口出件”运行模式,整合设置前台综合受理窗口,统一负责申办登记、收件受理、业务咨询、办事指导等事宜;在后台集中进行线上线下材料审查、审批办结、现场出证;审核批准的证照和批复文件,经签章后由出件窗口统一送达,为企业群众提供“一门”“一窗”“一站式”优质高效服务。
(七)推进项目审批“一网通办”。整合各级各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将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非涉密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构建集约管理、资源共享、服务创新的项目审批系统。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真正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一网通办”。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制度保障。各县区依据本方案分别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实施办法,同时建立一个“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应成立标准化相关工作机构,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县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工作方案,并抽调或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工作。
(三)加强考核。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对各县区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工作情况及标准化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加强总结提升。各县区要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标准化审批文本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多渠道获取编制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整体要求,对本县区工作具体目标和对策、措施作及时调整,总结工作经验,提升全市整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标准化工作水平。
附件:1.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标准化审批文本责任分工表
2.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3.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4.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性审查事项清单
5.秦皇岛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等4阶段申请表单
6.秦皇岛市政府投资审批类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图(2020版)
7.秦皇岛市社会投资核准类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图(2020版)
8.秦皇岛市社会投资备案类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图(2020版)
9.秦皇岛市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类小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研发楼等生产办公设施)审批流程图(2020版)
10.秦皇岛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类建筑工程审批
流程图(202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