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4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提案字〔2018〕3号 索引号:58/2018-093040
靳占忠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筹推进资源整合加快河北海洋大学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河北海洋大学,打造涵盖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工程、海洋文化的“海洋学科群”,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紧密对接我省“海洋经济强省”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海上河北”建设的重要路径。目前,我省尚无一所独立建制的海洋大学,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为基础,通过整合省内涉海教育资源,集中力量组建一所河北海洋大学,不但必要而且可行。我市按照省政府承办工作有关要求和省政协提案交办意见,会同省教育厅、省国土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对提案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
一、关于就近整合现有海洋教育与科研资源,尽快形成河北海洋大学学科专业特色的建议
目前,省教育厅已将“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基础上组建河北海洋大学”相关事项纳入《河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并报教育部备案。下一步,将努力争取省政府和教育部大力支持,协助学校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待办学条件达标后,严格按照教育部院校设置流程报省政府批准设立。
省农业厅的会办意见认为,在秦辖区内依托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组建河北海洋大学必要、可行,但该厅下属海洋与水产科学研究院不宜并入河北海洋大学,也不宜对其实行大学与行业部门共管的体制。主要原因为,一是省海洋与水产科学研究院是全省渔业发展重要的技术支撑单位,如将该院整合并入河北海洋大学,其直接服务渔业发展的作用将弱化。二是该研究院职能和工作领域与高校差异明显,业务开展以生产实际应用为导向,承担着海淡水养殖技术研究、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水产病害预警与防控、渔业污染事故评估与鉴定等服务职能,科研成果主要集中在水产养殖、渔业资源、水产品加工三个领域,均属应用技术范畴。三是撤并该研究院背离现行渔业管理和科研体制。我省海洋与水产研究院承担的职能与行政管理职责密不可分,如整合并入河北海洋大学,其推动渔业发展的手段将大大削弱。四是撤并该院不利于国家对我省渔业科研对口支持。该院作为我省渔业行业唯一一个争取国家和省级科研经费的窗口,一直承担着农业部、国家海洋局下达的多项科研课题,每年固定科研经费超1000万元。如隶属关系改变,不利于与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的工作衔接,国家层面对口支持的项目资金将大幅缩减。
二、关于整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现有土地资源,通过置换方式建设河北海洋大学新校园的建议
(一)关于项目规划落实情况。提案所提河北海洋大学新校区拟选址位于海港区圆明山片区。北起圆明湖大街,南至规划102国道,西起民族北路,东至规划支二十路。按照现行城市规划,该项目选址地块位于城市规划圈外,并且处于圆明山片区总体规划编制范围以外,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目前,海港区委区政府已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对接,并责成区规划部门在圆明山片区对该项目进行研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将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指导秦皇岛市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纳入教育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对教育设施等用地科学统筹部署,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审批事宜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二)关于给予新校区建设用地规模支持情况。根据市国土部门意见,项目拟用地面积约3015亩,其中1258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752亩位于有条件建设区,5亩位于限制建设区,不符合土地规划。建议学院通过优化设计,将急需开工永久建筑部分安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内。今后,如国家和省追加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将给予项目适当倾斜。
(三)关于将现有3个校区土地变性出让问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校区原址改变土地性质需要依据城市规划用途和条件,由具有土地处置权的市、县、区政府或管委依规办理。学院现址土地分别位于昌黎县、开发区和海港区,分属昌黎县、开发区管委和市政府处置,目前尚无法测算土地收益,且必须按收支两条线处理。
(四)关于项目立项和审批情况。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为省属院校,项目立项由省发展和改革委负责。省发展和改革委认为依托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组建河北海洋大学,符合《河北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将积极予以配合。关于将河北海洋大学新校园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建设项目问题,目前,2018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已经下达,项目单位应做好推进前期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可申报下一年度省重点项目计划。
多年来,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依托学科优势为河北省及秦皇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大量的人才支撑。学院提出在秦皇岛建设河北海洋大学,对整合全省海洋教育资源、服务国家和省海洋发展战略、发挥高校对城市的文化辐射功能等具有积极意义。秦皇岛市将全力支持项目落地。同时学院应发挥项目主体作用,一方面,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取得立项支撑性文件,确保项目顺利批复,并积极争取省政府和财政的政策及资金支持。一方面,建议学院对组建河北海洋大学的方案进行深入研究论证,积极借鉴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等省份建设海洋大学的建设理念和经验,吸收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并提出下一步建设思路。
2018年7月5日
领导签发: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刘丽娜(0335)322039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国土资
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