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建议字〔2018〕21号        索引号:58/2018-101343

 

南国英代表
提出的关于编制秦皇岛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秦皇岛夏无酷暑,冬无严寒,环境优美,气候宜人,素有“长城滨海公园”、“京津后花园”之美誉2016年,我市被列为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我市最大的优势。编制一个切实符合我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现状,既具有前瞻性,又具有可操作性,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起到科学指导和引领作用的规划,非常有必要。
20163月,按照市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要求,市环保局牵头启动编制《秦皇岛市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工作,并于当年6月底完成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8月底完成专项规划报送稿,当年12月底,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对专项规划进行了评审。20177月,《秦皇岛市生态建设专项规划》颁布实施。规划共有14章,在全面调查我市人口环境和资源条件及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综合分析制约我市可持续发展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我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及旅游、农业、工业等方面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人民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人居环境优美舒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社会文明明显进步的全省生态建设窗口和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为确保《秦皇岛市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实施,我市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调度和部署,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我市先后制定《秦皇岛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秦皇岛市生态立市实施战略实施意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各县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进行明确和细化,确定完成时限和标准。二是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制定《秦皇岛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秦皇岛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对全市各县区实行绿色指标年度评价、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考核机制。这项考核将成为对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完成《秦皇岛市生态功能区规划》的规划编制工作。在深入分析我市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等空间分布特征的基础上,编制了生态功能区划方案,按照秦皇岛生态特点及主导生态功能将全市划分为3类生态功能区,构建了“三轴、六廊、九斑块、多节点串联”的景观格局。四是开展全市域多规合一工作。通过对规划、国土、环保、林业、水务等部门的生态管控要素叠加与分析,按照“生态优先、差异引导、预留弹性、事权明晰”的空间管控原则,确定“五线三区”的全域管控格局。五是开展城市双修工作。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补足城市短板,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宜居性,以滨海地区为重点实施十大行动,让秦皇岛更加山清水秀,沙软海蓝,树绿花香,城美人和,达到“山海天一色,绿城人共生”的效果。
感谢您对我市生态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和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75
 
领导签发: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刘丽娜03353220397
: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