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9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建议字〔2018〕24号 索引号:58/2018-103025
张新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秦皇岛加强大气防治关注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秦皇岛市非常重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把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列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秦皇岛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努力提高新能源公交车比例;采用电子科技手段,严格控制高排放车辆进入主城区;积极推进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加强重型柴油车污染管控;实施机动车限行限号,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排放。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秦皇岛市PM2.5年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4%的任务。
一、加强公共交通建设,倡导低碳出行
一是优化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设置,为公交优先提供先决条件。通过合理施划路面标线,确保车辆分道行驶,使交通标线与交通标志相配合,科学合理地开展交通诱导,达到交通有序,安全和通畅的目的。二是增设公交专用车道,保障公交路权优先。实施“主干路公交优先改造工程”,新开通民生公交线路11条,优化调整小区微循环线路11条。制定职工公交月票报销政策,引导职工公交出行。三是加强占用公交车道违法处罚力度。交警部门对公交专用道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启用首月加强宣传引导,对规定限制通行时段误入专用道的社会车辆主要以教育引导为主,不予以处罚,专用道启用首月后,严格按照交通安全法规进行处罚。四是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2016年,市政府筹措资金15311万元,新购置新能源公交车300台。 2017年,投资10256万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20台。累计建设充电站61座,充电桩509个。
二、加强机动车管控,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一是建立环保、公安、交通部门机动车联合执法机制。对超标柴油车实施“环保取证,公安处罚”,通过固定遥感检测站和移动遥感监测车对重载柴油车进行尾气遥感检测,对超标车辆进行劝返和处罚。2018年将在主要运输通道(102、205国道)安装6套冒黑烟车辆抓拍系统,对冒黑烟车辆进行抓拍。二是在城乡结合部重要交通节点,将淘汰老旧车辆、国一国二标准车辆列为整治重点,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进行抓拍,常态化组织开展夜间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严厉查处“渣土车”等突出违法车辆。三是推进城市区限高架建设工程。在保障城市保障性车辆顺利通行的基础上,全面禁止大货车进入市区,严格控制工程车、集港车辆等大(重)型货运车辆通行,在城市区15个智能升降限高架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建设范围,三年内实现城市区全覆盖。四是实行机动车限行限号。为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交管部门制定关于城市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具体限行措施与京、津及省内周边城市一致,得到大多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油品质量管控,推进油品升级
不断强化油品质量的监管,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保持严厉打击制售劣质油品高压态势。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和加油机(车)。2017年,对全市379座加油站抽检435次,抽检市场主体覆盖率为117%。抽检678个批次,合格率93%,暂扣不合格成品油12吨,罚款37.12万元。
感谢您对我市大气防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和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7月5日
领导签发: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刘丽娜(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