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6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建议字〔2018〕34号 索引号:58/2018-110952
王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北戴河新区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从科技创新政策、科技金融、科技服务体系的角度,提出北戴河新区创新发展举措的建议,着眼长远,可操作性强,对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区域发展的核心驱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对您的建议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承办工作有关要求和代表建议交办意见,会同省科技厅对建议所提内容进行认真研究,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对北戴河新区推动创新发展工作的支持。
省科技厅表示高度重视区域创新工作,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政策、人才、平台、项目建设,着力发挥科技创新对区域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一是出台一系列改革政策。统筹制定全省鼓励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强化主体培育、加大投入、推动成果转化及督导考核等方面推出系列标准可控、操作简便、导向性强的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回应科技人员利益关切,注重市场机制,突出奖励绩效,鼓励成果转化,营造全省科技创新良好氛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形成全要素、全链条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修订《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及时将成熟政策举措法规化。制定并实施《河北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办法》等配套政策,推动优惠政策落地。
二是稳步推动科技金融工作。促进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基金等在河北落地发芽,结合省政府省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工作需要,2014年省科技厅设立“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引导基金”。2016年起,省科技厅相继设立“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河北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目前,已有5支国家基金落地河北,吸引中央财政出资3.8亿元,充分发挥了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积极衔接市县资金,与各地政府合作设立9支创投子基金,规模14.27亿元。省市县形成联动机制和资金合力,提升政府支持资金的使用效率,推进地方创业投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前,已开展投资工作的16支子基金累计投资我省项目69个,涉及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多个创新领域。
三是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2017年,“河北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将我省高校、院所、建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等416家单位的5040台套大型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同时实现了省级管理综合网站和各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一体化运行。建立省内主管部门、管理单位协同工作,与国家科研仪器综合管理平台、北京天津等外省市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工作体系。积极与京津沟通,并共同研究制定了《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合作协议书》,推动实现科技创新券在京津冀的互联互认。
四是聚焦区域核心产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聚焦秦皇岛市医药、康养、旅游等重点产业,加大科研投入,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组织实施“智能仿生足踝的研制和开发”“小型智能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大数据智慧旅游服务平台”“秦皇岛康养与医疗气象服务技术研究”等一批科技项目,支持资金1000余万元。依托秦皇岛生产力促进中心、金北众创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服务能力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新建省级众创空间2家。依托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长胜营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等健康产业领域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组建河北省智能医疗设备产业技术研究院、河北省芦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相关领域产业创新团队3家,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5名,新建院士工作站两家。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科技创新工作力度,推动北戴河新区创新发展。一是加大科技英才“双百双千”工程对北戴河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在前沿生物技术、健康医药等领域,支持新区企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组建院士工作站,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英才培训,进一步发挥科技人才在提高新区竞争力的核心作用。二是支持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新区各类创新平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充分发挥创新平台在联合攻关、公共服务、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平台,研究制订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评价和后补助制度,引导更多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四是充分发挥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及秦皇岛市天使子基金作用,重点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或青年科技人才携带科研成果创建或新办的科技型企业,扶持大健康、生物医药等领域的优秀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发展,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四是进一步完善《河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相关内容,重心下移,对各市设立的创新券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实现省市科技创新券工作的互动。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和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7月5日
领导签发: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刘丽娜(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