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8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0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建议字〔2018〕36号        索引号:58/2018-111546

 

王少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环境与经济两手都应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形成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共同促进的生动实践。
一、关于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方面
以“创新、强企、解难、惠民”为主题,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优化企业发展营商环境,坚持全员、全年、全心、全意、全力抓项目搞服务,不断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是在经常性组织企业开展环境管理培训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帮助开展企业环保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环境保护自律意识。印发《秦皇岛市工业企业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方案》等“1+5”系列工作方案,在昌黎县筛选86家工业企业进行试点创建,从企业环境管理组织体系、环境教育体系、环境管理规范化、环境文化和信息化建设入手,探索我市企业环保宣传教育及环境管理新模式,引导企业走上绿色发展之路。二是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秦皇岛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专项实施方案》,摸清全市12个重点行业68家企业污染源底数,全部完成第三方评估和专家评审,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开展采暖季错峰生产攻坚行动。统筹考虑、科学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从根源上杜绝“一刀切”和为了应付检查采取临时关停措施。在切实减轻采暖季重污染天气影响的前提下,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共赢。
二、关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压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制定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调整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对象清单和监察人员名单,确定包含86家重点监管对象、17家特殊监管对象、2000余家一般排污企业的污染源日常监管企业清单和全市157名环境执法人员名单。二是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抽查频次。2017年,共抽查企业1523家,及时查处环境问题,消除污染隐患。开展大气污染防治“1+1+18”方案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发现问题384个;开展4个轮次的市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455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651个,查出问题企业(点位)183个;开展利剑斩污“零点行动”,杜绝企业利用夜间和特殊天气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加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419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84件,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31件,罚款7783.68万元。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90起,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41起,限产停产20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措施28起,全市《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使用实现了全覆盖。通过一系列措施,我市各行业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管理日趋完善,环境守法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抓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继续监督和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75
 
领导签发:吕国新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刘丽娜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