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42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1-01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4-1309
您提出的“关于重性精神疾病的收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体系
近年来,市卫健委高度重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持续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卫健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断加强相关部门联动,落实同公安、政法部等门信息通报机制,配合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有关工作。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疑似患者筛查,对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人员及时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社区随访管理服务范围。发现危险性三级以上患者,按照“即评即报”的工作原则,及时将信息通报当地公安部门。
二、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定期开展患者随访,落实面访患者的相关要求,掌握在册患现实情况,综合评估患者病情、社会功能、家庭监护能力等情况,规范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进行干预,必要时联系上级精神科医师进行指导,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和双向转诊相关工作。在随访中,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健康宣教,提供居家康复指导,最大限度确保患者病情稳定。
三、组织开展培训宣传
举办2024年全市精神卫生工作培训班,对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进行调度和技术培训,邀请唐山市专家现场介绍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经验,全力推动本年度工作任务高效落实。以集中宣传、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精神卫生健康宣教活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走进街道、社区、学校、机关单位开展系列宣教活动30余次。
目前,针对三级以上重性精神病患者医保报销部分已经按照我市现行政策予以报销,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民政、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重性精神病患者医疗服务等保障水平。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