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32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09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E03643767/2023-800

周雪娇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大推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我市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发改委关关于加快构建全省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冀发改能源〔2023〕936号)、《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等通知要求,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分解目标任务。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加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十三五”“四十五”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将我市2025年前要完成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将建设任务计划下发各县区,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协调调度。根据任务进展情况,加强对县区和我市重点建设企业的调度力度。7月我委到冀北电动公司调研了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就我市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拟通过企业协作,加强优势互补,加快充电桩建设进度。同时积极与市直相关部门做好对接,主动协调住建、国土等部门和市供电公司做好充电基础服务有关工作,重点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调度。三是加快平台建设。为提升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我委已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已投入运营。四是出台相关政策。为加快充电桩(站)建设,出台了《秦皇岛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暂行)》、《秦皇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秦皇岛市居民住宅小区充电汽车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试行)》,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五是及时实施奖补。完成了2016年前建设完成的补贴179万元。2017-2019年度充电桩建设奖补406.24万元。

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数据截至5月,我市新能源汽车共有19013,占比2%。根据我市充电桩监管平台数据统计,现有充电站125座,其中占比最大为公共机构32%,占比最小为大型文体中心1%。公用(包括专用)充电桩2743个(海港区1605个、抚宁区270个、山海关区105个、北戴河区64个、开发区76个、北戴河新区164个、卢龙县79个、昌黎县198个、青龙县97个),其中公共充电桩866个,专用充电桩1877个。私用充电桩6700个,已做到既有居住区应装尽装,新建居住区100%建设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同时规定私用充电桩无需审批。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压实主体责任。将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作为政府专项工作,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2023年底,以“两区”“三中心”为重点,完成以县区为基本单元制定布局规划,分场景优化充电基础设施结构,加强公用充电桩和专用充电桩布局,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二)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用户广泛参与智能有序充电和车网互动。2030年底,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鼓励对充电基础设施场地租金实行阶段性减免。鼓励电网企业在电网接入、增容等方面优先服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要素保 障,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用地、廊道空间等发展需 要,因地制宜研究给予资金、政策支持。鼓励各县区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加大对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项目的补贴力度,通过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充分利用现有金融支持政策,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等质押融资方式,通过绿色债券等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及新能源车、桩厂商融资渠道。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支持模式,实施城市停车、充电“一张网”专项工程。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在今后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中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建议。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