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8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13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66
温艳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工作,按照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和《河北省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做好我市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
一、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印发《关于做好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卫生健康部门不得审批同意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加大指导监管力度,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不向未成年人开展文身服务,并对有意愿“去除文身”的未成年人提供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妇联在《秦皇岛日报》联合发布《拒绝非法医疗美容倡议书》;市卫健委、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对相关数据进行比对,形成“有照有证”“有照无证”“无照无证”的主体清单,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要求开设医疗美容科的各级医疗机构和美容专科医院及美容诊所,严格按照批准的医疗美容项目开展诊疗活动,禁止对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患者实施文身行为。目前,全市共有医疗美容机构61家,未发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含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服务项目行为。
二、开展查处文身行业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今年2月,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印发《查处文身行业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方案》,严格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深入推进查处文身行业无照经营工作。一是针对重点区域,实施集中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村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从事文身等相关经营活动的场所排查,开展集中整治。二是实施分类监管,落实监管责任。1.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其他市场主体(文身服务提供者除外)从事文身服务活动及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活动行为。2.明知文身服务提供者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行为。3.对经营范围中包含文身服务活动但未标注“除面向未成年人”的市场主体,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推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实效。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照经营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部门间信息抄告和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查处结果的公示运用,对查处的无照经营案件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宣传。积极受理无照经营和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投诉举报线索,公布举报方式,发放《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倡议书》,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监督管理,形成群防群治、共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宣教活动
一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学校德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小学生。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学校以课堂为主阵地,通过班会课、团队会课开展文身治理、禁毒、交通安全等专题法治课。来自公检法部门的兼职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讲解文身在升学及就业中所受限制、企业或个人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属违法行为等知识,引导学生认识文身危害、做出正确选择。三是搭建丰富的学生活动平台。各学校开展国旗下讲话、手抄报制作、征文比赛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宣教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如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组织“学生能不能文身”的主题学习活动,引发学生深入思考和讨论,学生通过一封信、手抄报等形式表达对文身的抵制,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四是坚持“以保护为重,以教育为主”。教师和家长共同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其理性拒绝文身。持续做好班主任家访工作,确保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效衔接,督促家长做好学生离校后的监管看护,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