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4-26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61
樊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城镇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减少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城管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一、统筹工作部署,推动责任落实。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做好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从源头上解决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可行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意见,指导推动充电桩、充电口等设备的安装。严格落实在新建住宅小区、公寓楼等居住项目的规划建设管理中,将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作为重要内容,在核发项目许可和进行项目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按规划要求同步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目前,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全部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二、坚持齐抓共管,落实工作举措。组织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对物业企业负责人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推进会,宣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对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治理等工作进行部署,并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创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应急、公安、住建等部门联合重点打造1至2个住宅小区电动车安全充电示范工程,集中设置车棚、集中停放、集中充电、集中管理,以点带面,分批推广至全部居民小区、公共停车点,实现规范有序管理。北戴河区政府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采取政府采购方式为85个居民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三、高标准严整治,深层次精准防控。市消安委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开展电动自行车隐患排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和安全提示。向市场监管、工信部门发函,督促做好电动自行车风险防治工作;制定《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提示》,由治安支队组织在全市居民小区进行张贴。各县区推动公安派出所及社区警务室民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管理。
四、加强消防宣传,增强安全意识。组织开展“1+1+N”帮扶活动,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列为帮扶的重点内容。组织学校师生、物业服务企业、社会单位观看《典型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宣传片。在小区、农村设立宣传站点,制作消防宣传栏,组织宣讲队、基层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深入小区、农村等场所向居民讲解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22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解答群众日常的消防安全问题3000余次。联合秦皇岛市电视台、电台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题宣传,利用“秦皇岛消防”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账号推送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常识,进一步深化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的宣传效果和覆盖范围。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