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05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3-760

张振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小区禁养鸽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政府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一、强化宣传教育

在居民小区饲养鸽子产生的羽毛掉落、粪便飘洒、违建鸽棚等问题影响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秦皇岛市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维护好和谐、文明、卫生的城市环境,我市各县、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贯彻执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积极联合属地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媒体、各广场及沿街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强化宣传教育。如青龙满族自治县住建局、街道办定期在小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宣传活动,县科协发放科普宣传单,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成立巡查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利用车载喊话器播放录音、制作宣传标语、签订责任书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治理,每季度县公安局、街道办等部门进行一次联合整治,向居民讲解在小区内饲养禽畜的危害,增强居民自觉意识,自愿处理已饲养家禽。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驻属地执法中队明确问题处置流程。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住宅小区的主体管理责任,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由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制止,要求行为人及时改正;经劝阻制止无果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告知联络驻属地执法中队并做好查处配合工作;对于市民投诉简易问题,驻属地执法中队直接进行处理;对于市民投诉复杂问题,驻属地执法中队联合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全面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水平。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海港区城管执法局、街道办事处、中国信鸽协会对在小区饲养鸽子的不文明行为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信鸽协会工作人员对相对人是否具备饲养信鸽资质进行核准,并对鸽子(是信鸽还是食用鸽)、鸽舍进行鉴定。如无相关饲养信鸽证件,执法人员将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予以警告,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并处以每只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如其具备饲养信鸽证件,再对鸽舍、鸽子进行勘测认定,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同时,责令相对人加强监管,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不要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若存在污染环境、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信鸽协会依据有关规定注销其饲养资质,并由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查处。

青龙满族自治县在做好宣传的同时,街道办、小区物业负责做好排查工作,8月底完成对所有小区饲养禽畜情况摸底,通过逐户上门了解详细信息,对违规饲养家禽行为进行劝阻,并建立台账。12月底前,县住建局、街道办对饲养禽畜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听劝阻的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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