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430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4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75/2023-273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地下水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多年来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会同会办单位对提案进行了研究,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认真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管控,持续压减地下水超采量,努力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一、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成立了秦皇岛市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相关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了工作机制。市政府多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每年印发治理实施方案,建立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全面压实责任。丁伟市长多次作出指示,郭建平副市长一线督导检查、定期研究调度,督促县区压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形成了上下一致、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2019年以来,先后在昌黎县、北戴河新区实施了农村饮用水水源置换、农业灌溉水源置换、工业园区水源置换和高效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旱作雨养种植等项目建设,大幅度减少地下水开采,地下水禁采区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呈现出止降回升的良好趋势。
二、强化取用水管控
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总量控制,制定了《秦皇岛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水总量红线控制目标分解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期间用水效率控制指标》,逐县区明确并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红线和用水效率红线,对县域内开采总量接近或超过控制红线的,不予批准新增取用水。加强取水计量建设,完善计量监控体系,在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非农取水口实现在线计量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对规模以下非农取水口,推广“图像识别”在线计量监控设施,进一步提高我市在线计量监控率。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省厅水资源综合监管系统,通过水资源税改革、取水许可、机井管理等系统平台通过多系统间数据交叉比对和逻辑关系异常情况判别,分析识别疑似存在的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取水井应关未关、取水井明关暗用和无计量取水等违法违规取水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县区对照系统比对排查出的问题,逐村、逐社区、逐企事业单位开展问题核实,全面规范取用水管理秩序。
三、推进全社会节水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宣传册等途径和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节水宣传,推进节水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公园景区,提高广大群众“节水、惜水、爱水、护水”共识,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和企业用水户,围绕条例中涉及用水户切身利益的法规条款,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有效提升了用水户依法履行节水义务的意识和水平。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按照省水利厅、省发改委下达的用水计划指标及各县区需求预测,逐年向各县区水务局下达年度用水计划,严格控制区域用水总量。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2021年1月,我市被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面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稳步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市所有县区均完成创建任务。
四、科学实施生态补水
以持续改善主要河流水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量水而行、保障重点,统筹水库水,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统筹防洪安全与生态补水,科学测算大中型水库生态补水水量。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动协调,根据国省考核断面水质情况,适时进行生态补水,维持主要河道生态水量,改善河流生态功能,涵养了补水河道周边范围地下水,有效补充了地下水储量,地下水回补效果明显。2019年以来,向市主要河道补水约2.9亿立方米,全面改善河流水环境质量,全市河流水质显著提升。2022年,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水质通报情况表明,我市13条入海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尤其进入旅游旺季以来,全市13条入海河流中有4条达到Ⅱ类、9条达到Ⅲ类,创历史最好局面,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市生态环境局会办意见
2022年,我市15个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主要考核指标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全市13条主要入海河流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其中5条达到Ⅱ类,较去年增加2条;桃林口水库、石河水库、洋河水库3个地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北戴河8个主要浴场水质均达到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创历史最好水平。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的“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结合《秦皇岛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秦皇岛市“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秦皇岛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中共秦皇岛市委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并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河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具体要求,保障地下水安全,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结合实际,我市2020年即制定了《秦皇岛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方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控制;突出重点,分类防治;问题导向,风险防控;明确责任,循序渐进”基本原则,提出了主要围绕实现近期目标的“一保、二建、三协同、四落实”的主要任务(“一保”,即确保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二建”,即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三协同”,即协同地表水与地下水、土壤与地下水、区域与场地污染防治;“四落实”,即落实国家“水十条”和省“水五十条”,以及《秦皇岛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四项重点任务,开展调查评估、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封井回填工作),建立完善了省级督导、市级牵头、区县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组织协调有力,密切协作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建立了长期协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地下水污染统一监督,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评估指导,形成了“一岗双责”、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021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和要求,相继完成了我市3个县级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重点区域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市级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等项目,配合省级部门完成了我市卢龙经济开发区绿色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有序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铅锌矿开采区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有序推进污染地块修复与风险管控。不断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推动地下水污染分区管理,有效防控地下水生态环境风险。持续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推进土壤与地下水协同防治,重点抓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工作,推动建立全市地下水污染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能力和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督导县区继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提高地表水使用量。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管控地下水,并强力推进关井行动,落实关停责任,为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