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第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12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3-978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推进增设医院护工岗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一是依托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中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实施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来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为失能老年人开展评估和上门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养老照护者培训,组织社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监护人、护工、雇工、志愿者等参与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以及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应急救护等。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综合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护理、康复和老年病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护理型养老机构。健全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畅通合作渠道,全市养老机构可以通过签约服务、开设门诊、绿色通道、医生巡诊等方式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二、推进康复辅具产业嵌入养老服务业发展

构建服务网络,试点期内规划建设1个租赁服务中心和10家租赁服务站点,开展宣传展示、服务咨询、评估配置、租售维修等“一条龙”服务。年内将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1中心5站点”,到2021年全面建成“1中心10站点”。并支持推进互联网、云计算、5G通信等新技术在租赁服务和评估配置中的集成应用。规范服务行为,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标准规范的导向作用,制定适合于我市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标准规范,同时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支持企业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支持行业组织完善自律惩戒机制。激发消费活力,优先保证弱势群体受益,将秦皇岛市户籍的残疾人、伤病人、65周岁(含)以上老年人纳入租赁服务政府补贴范围,补贴金额为租金总额的60%,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并结合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逐步据实调整完善补贴比例,扩大补贴范围。

三、开展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2021年市、县(区)、养老机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岗前和岗中培训,市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全市800名养老护理员及管理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各县区采取集中培训、视频教学、机构现场教学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了机构管理、护理技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全年累计培训2100人次,三级培训机制进一步完善。在此基础上,联合市人社局举办了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秦皇岛市选拔赛,对获得市级选拔赛一、二等奖的选手,分别授予“秦皇岛市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晋升中、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和推荐晋升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组织参加了全省选拔赛的过程中获得全省三等奖的优秀名次。

四、加大医疗机构陪护管理

一是建立规范的陪护管理模式。根据病人自理能力和病情划分陪护服务级别,并可根据医院及具体科室需要开展多种特色服务(如:一对一服务,一对多服务等,针对重症科室及重症病人定制特殊服务和单项收费项目)供病患及家属自愿选择。按照管理相关规定提供护工管理与服务,与接收陪护的患者或家属签订统一的陪护服务协议,明确陪护标准、费用支付、意外责任等。

二是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对于患者与供应商的陪护服务时限、人员、收费、服务标准有监督权力。如有不符合合同要求及招投标文件要求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整改。三是加强陪护人员管理。陪护人员必须经体检、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具有相关培训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病、严重皮肤病,无残疾。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在陪护期间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仪表仪容整洁。严格遵守医院及各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病房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不得串岗,擅离职守,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加强与人社、民政等部门的磋商,不断加大医院护理工作的管理力度,循序渐进地持续推进护理员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