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423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2-12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 索引号:000357376/2022-625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2〕017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4230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薛守华委员:
收到您《关于政府对建筑企业申报工程奖项给予激励政策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培育优质工程,组织和引导企业积极争创优质工程,是政府职能部门的重要职责,对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市加大优质工程创建力度,其中2021年共创建省级以上优质工程22项,较好地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但是,与国内、省内先进地区相比,我市的优质工程创建力度还不够大,类似鲁班奖这样的大奖缺乏,特别是在企业申报优质工程奖项方面给予的激励政策滞后,导致企业投入大、获得感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工程创优的积极性。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将按照质量强市工作要求,优化和完善对建筑企业申报工程奖项给予激励政策。一是遵循国家和我省现有政策,提出有我市特色的激励制度,在信用加分、人员评奖、税费支持、招投标等方面向获优企业倾斜。二是制定差异化管理措施,对创建优质工程的各相关责任主体减少检查频次、减少不必要打扰,对申报创优的项目积极帮助纳入环保正面清单,使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宣传,在住建部、省住建厅及我市相关门户网站上公示获优项目及相关主体名单,以书面通报形式将具有创优实绩的建筑施工企业向各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招标、造价等单位推介。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
签发领导:王宏琴
联系人及电话:刘长虹 3060882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