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46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67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47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466号建议的答复
徐璟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教育局、海港区政府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一、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矛盾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学前教职工编制标准,小学附属幼儿园的教师占用的是小学教师编制,影响了中小学教师的有效补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解决教师不足问题,我市不断加大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矛盾。一是按照“按需统筹”原则,加强学区内各种类型教师的统筹配置,根据学科需求和教师人员变化情况,每年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及时做好教师补充工作。二是采取教师支教交流等方式不断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渠道补充教师。学校工勤服务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不再使用教职工编制新进工勤人员。三是坚持优化结构,统筹调剂,动态调整教师编制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坚持存量挖潜、保障需求、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
二、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
做好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近五年全市共认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人数2300余人。具备幼儿教育专业教师培养资质的学校在履行招收幼儿师范生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实行向省招生管理部门和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双向备案”制度。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全市总体培训规划,利用全国中小学继续教育网,采取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启动实施幼儿园教师、园长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利用国培、省培项目,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充分依托北京优质教育资源,与北京教育学院签署建立基础教育校长教师专业发展实验区长期合作协议。在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开展优秀园长和骨干教师进京培训与考察、共同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园本教研等多个方面展开全方位、实质性合作,整体提升我市幼儿园教师的教学品质。
三、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待遇
我市幼儿教师编制在小学,因此工资待遇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进行核算。我市积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保障机制,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国家规定口径已达标,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工作要求,同时,为非在编幼儿教师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我市将继续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检查,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同时坚决避免出现反弹。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30日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