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9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5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31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98号建议的答复
陈凤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幼儿园广开渠道增招特岗劳务派遣教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教育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我省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农村学校任教。我市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区为青龙满族自治县,由县政府向省申请,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招聘数量,招聘岗位为农村初中小学教师,不含高中和幼儿教育阶段。该县自2009年起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现有541名特岗教师在岗服务。经了解,教育部、财政部暂未出台幼儿园特岗教师实施计划。
目前,国家还未出台学前教职工编制标准,我市各县区小学附属幼儿园的教师均占用了小学教师编制,影响了中小学教师的有效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因此,专职教师尚不能用劳务派遣方式聘请。为缓解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性缺编矛盾,我市将采取多个方面措施逐步扭转教师不足问题。一是按照“按需统筹”原则,加强学区内各种类型教师的统筹配置,根据学科需求和教师人员变化情况,每年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及时做好教师补充工作。二是采取教师支教交流等方式不断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进一步拓宽渠道补充教师。三是积极向省级编制部门协调争取,按照实际需要增加各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出台学前教育教师核编标准,追加学前教育教职工专项编制。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29日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