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4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26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答复
贾利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特岗教师招录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教育局、财政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严格特岗教师的招录条件
2006年,教育部等四部门下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对象在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主要为: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二、积极推进教师评价改革
近年来,我市加大教师补充力度,每年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为落实国家及省文件精神,我市积极推进教师评价改革,不断扭转不科学的教师评价导向,破除“五唯”等束缚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科学评价机制和教育评价导向,力促将教育评价改革落到实处。
三、加大对特岗计划的经费投入
国家特岗教师计划实施范围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我市目前有青龙满族自治县涉及到特岗教师计划。2019-2021年三年间,财政部门共筹集中央资金6054万元专项用于特岗教师工资补助,并及时足额拨付特岗教师工资,确保特岗教师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从资金上保障了乡村教育的长足发展与教师队伍的稳定。
下一步,我市将多层面开展教师培训,通过国培省培市培县训等四维体系,切实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用人标准,不断提高特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15日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