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45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25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42号建议的答复
赵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设区市建‘专门学校’更好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我市十分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完善校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合治理长效机制,中小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一、开展预防违法犯罪专题教育活动
紧抓青少年“源头”,强化“拔节孕穗期”的法治教育,将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列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市567所中小学校全部配齐“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专业能力和特长,负责开展经常性法治教育,切实预防在校学生犯罪行为的发生。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小手拉大手·我与宪法”书法、绘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比赛等活动,推进法治精神植根校园。参加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学宪法讲宪法”活动,2021年,我市参加活动学生人数超15万人。举办中小学校法治夏令营、大学生法治演讲比赛,成为我市法治宣传的品牌。组织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暨“我与民法典”征文活动,征集文章2850篇,在学校掀起了学习民法典的热潮。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45所学校被授予河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二、构建校园安全体系
出台《秦皇岛市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专项行动方案》,市教育部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校园欺凌作为教育系统重点摸排内容。建立市、县(区)、学校防治工作责任和制度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大大减少了校园欺凌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构建“三防”学校安全教育体系,全市各学校共投入3720余万元,建设校园视频监控点位34748个,投入550余万元建设了“视频一键报警”系统,为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不当家庭教育进行有效干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关工委八部门印发《关于秦皇岛市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秦皇岛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在工作主体、对象、内容上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进一步的延伸与拓展,特别在工作内容方面,不仅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教养的意识与责任,还帮助他们提升教导养育子女、和睦家庭关系的知识与能力,促进他们对未成年人知法守法、道德修养、自我保护、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关注与投入,为未成年人子女的成长发展提供健康积极的家庭环境保障。
建设专门学校对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效开展,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起着重要作用。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有条件的地方可在省会城市或大中城市设置能够覆盖周边地区的专门学校,做到布局合理、资源集中、有效辐射。我市一直重视此项工作,我们将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16日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