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1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9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2-63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2〕16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106号建议的答复
刘凤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环保文件要有公信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设区市政府,定州、辛集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2021年,我市依据《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了《秦皇岛市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环境质量差异化应急管控方案》,当预测污染程度达到以上方案的启动条件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2021年以来,我市启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相关企业的停限产措施,均依照此政策执行。
依据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的有关绩效评级的技术指南要求,并本着“多排多限、少排少限”原则,结合我市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和绩效评级结果,对全市1346家涉气企业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期间,我市依据减排清单,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精准、科学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管理,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原则,科学精准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企业的减排措施,不松懈不加码,尽最大可能减少对社会生产生活的打扰,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环境效益,实现污染管控与经济发展双赢。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3月17日
领导签发:李文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