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420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10-10 发布机构:司法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51/2022-711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42094号提案的答复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着装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文件要求,2021年3月2日,河北省司法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冀司发〔2021〕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进行了规范和统一,配发范围主要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在编在岗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同时对着装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规定了违规着装的惩处。
为积极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市司法局和财政局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制度
市司法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实施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着装进行制度化管理,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自行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制度,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严肃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
二、加强行政执法制式服装专项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积极与各相关执法单位沟通对接,按照《实施办法》和上级要求,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强政府专项资金保障,切实将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合规配发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
三、严格把控着装范围,进行执法人员专项清理
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市司法局联合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清理,做好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绝不扩大着装范围。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在编在岗情况、通过执法证考试等情况,特别对六大行政执法领域配发服装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的执法证信息提交注销。本次专项清理,共审核全市行政执法人员8367人,注销425名需清理人员执法证,其中,生态环境18人,交通运输87人,农业28人,文化市场13人,应急8人,市场23人。
四、做好服装配发工作,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
围绕《实施办法》,市司法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能,对其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通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且在编在岗人员配发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市六大行政执法领域持证人数共3291人,其中,生态环境423人,交通运输969人,农业406人,文化市场150人,应急345人,市场监督998人。
五、强化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着装,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市司法局严把执法队伍入口关,将执法礼仪列入培训课程,严密组织全市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年检培训考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树立执法权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目前,市生态环境局54名执法人员、市交通运输局236名执法人员、市农业农村局27名执法人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7名执法人员已配备执法服装;市应急管理局已上报需着装执法人员76名;市旅游文广需着装执法人员49名,预计9月到位。
针对我市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局沟通对接,切实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发证和服装经费保障工作,加强资格管理,大力推动我市综合执法队伍统一着装和标志管理工作。并联合社会监督员,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于不在此次统一执法服装的执法机关,监督其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是否着装得体规范,是否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实行“亮证执法”,促进树立我市行政执法人员良好形象,提升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执法效能。
秦皇岛市司法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