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2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2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52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1〕63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720号建议的答复
柴东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购买服务教师管理,提高购买服务教师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各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教育局、人社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一、教师编制管理情况。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中小学校按照国家、省关于课程管理的规定,严格落实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在新课程改革后,中小学增设了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主题教育等课程,仅主题教育课程就包括书法课程、民族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等。随着课程的大量增加,原有的编制标准已无法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市采取教师公开招聘、支教交流等方式不断完善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但教师结构性短缺现象仍然存在,由于编制不足,各县区均根据实际情况招聘了编外教师。目前秦皇岛市中小学在校生351785人,在职教职工人数28085人,编外聘用教师4410名。因政策限制,编外聘用教师尚未纳入编制管理。
下一步,我市各县区严格控制编外教师数量,做到编外教师只减不增。同时,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改革,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通过事业单位改革等收回的编制向教师队伍倾斜,采取多种形式增加中小学教师总量。建立完善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市级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商市级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对全市各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统筹调整和使用。
二、教师职称评定情况。我市在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方面,除对乡村中小学教师在政策上有所倾斜外,其他在编、非在编教师全部执行同等政策。在职称评定工作中主要依据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与其所在单位、身份、职位等无关,只要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并经相关部门申报,均予以同等对待。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17日
领导签发:杨学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 凌 (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