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7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520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建议字〔2021〕62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704号建议的答复
高志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建议交由省卫健委、人社厅和各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卫健委、人社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力求工作实效。
一、加大投入,改善就医环境
我市深入开展乡村一体化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群众就医环境,让群众体会到便利、优质的服务。一是我市所有村卫生室全部按照标准要求,统一规范制作了门牌标识;全部配备有流动水的洗手盆和水冲式厕所;加强村卫生室规范整改,严格落实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四室分开;按照《河北省村卫生室主要设备基本装备标准(试行)》配齐配全了35种必备医疗服务设备设施;各县区为村卫生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联通了网络,保障群众医疗服务和就医结算等需求。二是我市财政投资3800万元为乡镇卫生院购置了DR和彩色B超机74台,用于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各县区为每个乡镇卫生院配置一台巡诊车,每周到各个一体化村卫生室开展巡诊,为群众送医上门。三是我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全部按照药品采购价格进行销售,并建立药品台账,确保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到位;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心脏复苏药、呼吸兴奋药、利尿及脱水药、血管活性药、抗心律失常药、各种静脉补液液体等急诊急救药品,村卫生至少配备心脏复苏药、抗心律失常药等常见急救药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种类不少于260种以上,为农民群众提供最基本的药品保障。
二、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组织各县区对所有乡镇、村进行全面摸排,根据常住人口数量、群众就医需求等,合理设置村卫生室,确定村医岗位,本着“县招乡聘村用”的原则,开展定岗定员、全员聘用。二是结合实际需求,确定了思想政治、执业资格、业务素质、年龄等准入条件,对拟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医,由县区卫健局通过考试或综合评价的方式招录,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签订合同,聘期一年,一年一聘。三是对纳入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实行绩效工资制,村医收入由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或一般诊疗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构成,各县区将不低于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按照每年人均10元的标准支付给村医。村医的收入比照当地乡镇卫生院同类人员确定,低于的部分由县区财政补齐,村医的绩效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四是为纳入一体化管理并签订合同的村医,缴纳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工伤保险,为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缴纳医疗责任险,并将所需资金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对年满60周岁或不愿参保的村医,执行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同时,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增加相关保险项目。昌黎县为村医增缴了生育险、医疗保险、失业险,开发区为村医增缴了失业险,卢龙县为因年龄原因不具备工伤保险缴纳条件的村医缴纳了意外伤害险。五是按照《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核酸检测采样培训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县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和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技术和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进行学习培训,保证在服务百姓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疫情防控“哨兵”作用。
三、创新健康宣传教育方式
一是做好防控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市民防护意识。充分利用市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平台,以及户外广告电子屏、电子门楣、公交车顶灯、农村广播大喇叭等形式,灵活多样地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做到零死角、全覆盖。通过漫画、图表、视频、H5等多种形式,普及科学防疫知识。教育引导群众做好防护,出门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二是定期组织公共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依据“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结合学校、社区、企业、酒店等实际制定模拟演练科目,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队伍处置能力。我市特别加强了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演练,结合所在区域环境特点,从医疗机构接诊患者开始,对预检分诊、信息上报、疫情报告、个人防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消杀防疫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演练,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应急预案的程序实地、实兵、实装、实操地真实演练,到场的装备都按实际需求投入使用,在检验队伍的同时也检验了设备,确保一旦有疫情发生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处置好。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17日
领导签发:杨学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 凌 (0335)322039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