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6-02 发布机构: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00035727X/2021-487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1〕9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0427号提案的答复
赵润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施行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将此提案交由各市政府分别研究办理。我市对提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责成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力求实效。
2019年,我市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坚持把垃圾分类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聚焦、聚神、聚力抓好落实。2019年在全市设立了学校、景区、酒店、小区、景区、农贸市场不同性质的63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2020年打造了北戴河区西山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片区。今年年初,我市印发《2021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北戴河区全区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和处理系统;其他县区(管委)在去年示范片区的基础上拓展垃圾分类实施范围,设立可回收物收集点、厨余垃圾、其他垃圾集中投放亭,达到本辖区小区数量的20%;设立有害垃圾暂存点,达到本辖区小区数量的40%的工作目标。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今年3月,我市在人民广场举行“秦皇岛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大会战”启动仪式,全面启动今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在公共场所、户外和交通工具的各类电子屏播放垃圾分类宣传片、公益广告;在大型公园内建设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公园,在市民休闲锻炼的同时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园‘六进’活动,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加大开展入户宣传活动,动员居民家庭摆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桶”“两袋”,推进垃圾源头分类。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按照《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规定,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加强对管理责任人宣传培训,明确管理责任人应履行的职责,提高管理责任人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感。二是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秦皇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三是健全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机制,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重点围绕垃圾运输企业和个人混装混运,不按标准设置分类容器和垃圾分类容器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实施执法处罚。四是按照秦皇岛市城市垃圾分类考核办法,每季度对各县区(管委)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通过采取互评等方式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目的。
三、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我市与浙江省金华市建立一加一交流协作机制,对标学习浙江省先进经验,选派人员进行实地参观学习,借鉴成熟管理经验,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水平。二是各县区(管委)在利用好河北省奖补资金的同时,统筹安排财政预算,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确保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有效运行。三是开展垃圾分类整治大会战,针对分类容器、分类运输车辆标识进行大普查,对发现的标识不标准、不清晰等问题限期整改。四是主管部门围绕年度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列出工作清单,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五是着手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管理平台,平台建成后将逐步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环节监管体系。
我市将积极吸纳委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抓细抓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造环境更美、天更蓝、水更绿的美丽港城。
感谢您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5月21日
领导签发:杨学功
联系人及电话:潘铁成、徐凌 (0335)322039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