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350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6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医保提案字〔2021〕11号 索引号:ylbzj/2021-16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秦医保提案字〔2021〕11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135095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秦皇岛市委员会:
李建柱委员提出的“关于恶性肿瘤患者非放、化疗入院治疗减免门槛费的建议”第13509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恶性肿瘤患者目前的起付标准政策是:按照《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财政局、秦皇岛市卫生局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的通知》(秦人社[2014]287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秦政办发[2016]39号)文件规定:“参保居民因患恶性肿瘤放、化疗住院治疗的,在自然年度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我局高度重视贵委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以人民至上思想为指导,切实减轻恶性肿瘤患者经济负担。一是对全市恶性肿瘤患者摸底调研,会同卫健部门组织专家对我市恶性肿瘤患者费用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科学测算医保基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恶性肿瘤患者非放、化疗入院治疗起付标准政策调整提出合理建议,报备省医疗保障局;二是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实现恶性肿瘤患者非放、化疗入院治疗减免“门槛费”。我局将继续研究相关政策,努力提高恶性肿瘤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让他们感受到医保政策的温暖。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