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06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秦医保建议字〔2021〕4号        索引号:ylbzj/2021-158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秦医保建议字〔2021〕4号

 

秦皇岛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95号建议的答复

 

李智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慢病评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门诊慢性病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进一步优化我市门诊慢性病管理,在实现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评定工作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将城乡居民的门诊慢性病病评定也下沉到定点医疗机构,且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统一、评定标准进行了统一。为做好这项工作,市医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门诊慢性病利民便民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以及保障措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项目能顺利实施。

二、改革慢性病评定流程,实现便民利民

2021年1月,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卫健部门下发了《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年度限额的通知》(秦医保〔2021〕6号),随后,市医保局又印发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秦医保〔2021〕8号),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调整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整了门诊慢性病病种,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各有增加。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分别由原来的28个和24个统一调整至32个,城镇职工较之前新增了心脏瓣膜病、帕金森、血友病、重症肌无力等4个病种,城乡居民较之前新增了复杂性心律失常、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旁腺功能减退、难治性溃疡、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紫癜、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等8个病种。调整后,实现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规范统一。

二是提高了部分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年度支付限额。例如,糖尿病由3000元提高至3500元,冠心病由1400元提高至3500元。

三是统一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定标准。实现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转换关系时评定结果互认。

四是调整了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评定流程。按照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评定流程,将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向医保经办机构每半年申报评定一次调整为向指定的门诊慢性病评定定点医疗机构按月申报评定,申报及评定流程按照《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报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秦医保〔2019〕118号)规定执行,做到月申报、月评定,提高评定效率,使参保患者能尽早享受待遇。

三、项目推进落地落实

门诊慢性病利民便民项目在我市已经落地实施,3月份,全市20个门诊慢性病评定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城镇职工申报1892人次,评定通过1610人次;受理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2648人次,评定通过2111人次,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已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录入医保信息系统。

目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城乡居民慢性病评定系统运行顺利,评审工作顺畅,未发现影响工作推进的问题。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关注门诊慢性病利民便民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并加强事前提醒、事中管理、事后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参报患者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