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30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0-364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设立临时或专用的口罩回收垃圾桶,并对回收的废弃口罩统一进行特殊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安全、规范、有序、高效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水废弃口罩,严防病毒扩散传播和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按照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水废弃口罩管理的紧急通知》(冀防领办〔2020〕56号)、及市领导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责任,建立由卫生健康部门领导牵头的联动机制,由政府系统、部门系统等“两条线”分别进行安排部署、检查指导、督促落实,确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水废弃口罩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一、完善制度建设

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水废弃口罩管理的紧急通知》(秦防领办〔2020〕34号),进一步规范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污水废弃口罩的管理。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防控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工作督导检查活动。一是由市城管执法局领导带队,成立九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废弃口罩及一次性防护用品收运处置工作督导检查小组。督导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垃圾分类中心,具体负责督导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统计汇总等工作。二是在规定部位合理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收集桶明确标注“废弃口罩专用”字样。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单独投放废弃口罩,树立“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的意识。四是加强废弃口罩及一次性防护用品收运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废弃口罩及一次性防护用品收运处置台帐。要求废弃口罩来源(数量)、交接时间、去向进行详细记录并留档备查。

三、规范医疗废物处理

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由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回收、转运,集中处置,随时跟踪。其他场所的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全部实施焚烧处理的方式,城市区由中节能公司负责焚烧处理,各县可就近由辖区水泥窑协同处置。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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