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0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27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75/2020-148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059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北部山区汇水区水资源保护与农业综合利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山区汇水区水资源保护与农业综合利用的关键就在于必须利用好水资源、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多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非常重视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水利工程的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直是农村经济的重点。经过多年的水利建设,我市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有了比较好的基础。到2019年底,全市有效灌溉面积229万亩,实际耕地灌溉面积158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40万亩,这些为全市农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
山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拟着手从以下几方面落实:
一、多方筹措,增加资金投入
一是积极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支持,适时安排市本级资金解决亟待解决的农村水利问题。
二是充分调动受益农户投入的积极性。按照政府权力公开透明的原则,将扶持政策向群众公开,允许农民群众以单户、联户、村集体等各种组织形式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三是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对一些经营性较强的开发项目,允许社会资金投入,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加强山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这对于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缩小贫富差距,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设高素质的山区农田水利服务队伍
山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缺乏一定的指导,是造成水利工程盲目建设、工程质量差、管理落后等现象,影响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速度和效益发挥。通过抽调基层技术人员和科研单位研究人员等多种方式,构建一支人员稳定、政治素养高、技术过硬的服务山区农田水利的队伍,定时、定期、定点对山区农田水利建设予以指导,可以有效解决农村技术缺乏、缺少组织的状况,有效促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
三、加快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目前山区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往往是乡镇水管员代管,所有权和使用权模糊,责权利不清,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和正常的维护。为此,山区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应加快改革。建议山区农田小水利工程所有权应属于集体,使用权为受益农户,政府负责检查和督导。受益农户可以组建用水协会,进行管理,村级组织负责协会的日常组织和管理。
四、强化河流总氮控制力度
强化工程治理力度。通过实施洋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洋河(东洋河)综合治理、蒲河湿地治理、北戴河区戴河下游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加大去河流中污染物特别是总氮的去除力度,确保总氮浓度达到标准值要求。对未达标断面,持续加强管控,加快推进各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对各县区总氮排放管理督导考核力度,确保河流水质持续向好。对连续3次及以上总氮超基准值断面所在县区政府进行公开约谈,针对总氮超基准值问题组织专项督导调研,分析超标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精准管控,制定解决方案,持续跟踪问效,推进全市重点河流水质整治提升。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组织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深度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巩固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成果,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完善地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实现技防与人防等监管手段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建成水源地生物预警系统,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和预警能力,确保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
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涉水工业企业执法检查,确保达标排放,严禁超标污水入河。加大“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力度,实现“两断三清”。严格污水处理厂全方位监管,确保出水水质提升,应急响应到位。持续开展国考断面和水质自动站周边1公里范围内微环境整治,防控局部污染影响河流水质。
下一步,将以沿海县区为重点,突出抓好造纸、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深入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执法监管,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继续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水质提升攻坚方案,针对河流存在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河流各项监测指标稳定达标。建立水源地保护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水源地环境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反弹,巩固整治成果。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进展,督促各县区要抓紧实施各自承担的河流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河道清淤、截污、雨污分流、堤防绿化、生物防治等措施,全面提升河流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