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20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20/2020-134
于国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秦皇岛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秦皇岛市的中小学校建设,均按照市政府相关规定,所选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均通过政府采购或建设局招标办招投标确定,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等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并通过联合验收。
1.关于开展秦皇岛市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状况检测摸底调查事。您提到的要依据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对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情况进行检测调查,尽快摸清存在的问题,因学校建成时间有先后,国标要求也有所提高,故执行标准相对不一致,我局会参照新标准认真加以贯彻落实,尽快摸清情况,找出存在问题并合理解决。
2.关于制定教室照明系统技术规范事宜。您提出要求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各类灯具参数,对照照明效果、灯具布局、配光形式、维护方式等制定技术规范,因GB 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为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我局将积极协调卫健委,尽快完善关于教室照明系统技术规范。
3.关于建立教室照明监测及评价机制,保障照明质量。您提到要求相关部门科学构建教室照明评价指标体系,系统引入光循环检测的方法、工具以及手段,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定期监测教室照明光环境,及时改进,保证照明质量。因涉及到此标准专业术语较多,且系卫生部门起草,我局会根据现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尽量避免出现问题。
4.关于加强培训,提高后勤装备人员的专业能力事。您提到目前中小学师生安全照明意识比较淡薄,教室用灯一般不坏不换,或者仅凭目测效果更换灯具,灯管瓦数、型号、安装位置、配光方式选择有较大随机性。我们会根据您的提议,要求各学校提升安全照明意识,及时检修照明设备,维护照明环境,组织相关人员了解照明知识及相关标准,建立健康安全的教学环境。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秦皇岛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