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3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0-189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字〔2019〕8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201号提案的答复
庞世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我市全部公共场所存车费加大交警监管力度以罚代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是严厉打击了私自圈地违法收费行为。对于群众举报和巡逻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收费行为,交警支队停管大队联合辖区治安派出所、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采取警告、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罚款、拘留等措施予以严厉打击,特别针对海港分局车管处、宏宇公司占用公共资源设置收费停车场历史遗留问题(这些停车场大多数都在市中心繁华地带,群众反映强烈),我们积极向政府请示汇报,已于今年7月底前彻底解决,为规范全市停车场管理扫清了障碍。截至目前,全市共对43家存在违规经营的停车场予以警告或约谈,对22家停车场下达了书面改正通知书,依法取缔了27家非法设置的停车场,拆除地桩地锁103个,清除违法障碍物200多处,罚款15.6万元,行政拘留16人,有效规范了停车场经营秩序。
二是有效规范了停车场经营秩序。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全市共备案经营性停车场176家(泊位31934个),其中海港区65家(泊位12238个)、北戴河区36家(泊位4240个)、山海关区16家(泊位4397个)、开发区14家(泊位3932个)、北戴河新区16家(泊位4842个)、抚宁区2家(泊位838个)、昌黎县25家(泊位1302个)、青龙县2家(泊位145个)。对于已备案的停车场全部采取“四统一”标准管理,即统一停车场标志牌、停车场公示牌、收费员服务标识、收费员上岗证,公示牌上标明了经营管理人名称或者姓名、营业时间、泊位数量、收费依据以及标准、监督电话等。封闭式停车场使用计算机收费系统,开放式停车场喷涂泊位编号,所有停车泊位标明停车方向。
为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交警支队在城市道路两侧施划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3.3万个,全部免费向群众开放,有效缓解了区域停车的紧张局面,得到广大市民一致好评。
三是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交警支队先后与发改委、规划、财政、国土、城管、物价、房产等部门沟通联系,就停车场管理中许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磋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参与了市规划局制定的《秦皇岛市停车设施发展规划(2017—2020)》和市物价局制定的《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与市国土局、市房产局会商土地、房屋使用权确认方式,与市物价局会商停车场收费公示办法,与市城管局会商道路破损修复办法等相关工作,构建共建共管的良好局面。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395001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