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9-20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0-151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字〔2019〕3 号
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陈彦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长期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助力“创卫”实现停车供给“净”增容
借助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契机,市公安交警支队全面加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作,主动与城管、交通部门合作,推动实施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程。今年以来已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1501个(海港区830个、北戴河区671个),施划非机动车泊位1565个(海港区1191个、开发区374个),近几年来,交警部门已经累计施划临时停车泊位3.5万余个。
二、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实现停车供给“动”增容
按照2017年9月21日祥伟书记在海港区道南片区调研时提出的“要加强静态停车管理,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路侧公共资源停车收费管理,收入用于交通设施建设维护和辅警人员工资福利改善”的指示精神,交警支队以“提升资源整合,缓解城市拥堵;提升城市形象,打造绿色出行;提升泊位运转,实时高效监管;提升竞争能力,打造城市品牌”为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智慧泊车”建设。按照“互联网+”的理念,2018年在北戴河着手开展了“智慧泊车”云城市项目规划建设测试工作,在宝石路、海二路、海三路3个路段安装高位视频设备。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政府成立停车场运营公司。将所有公共资源停车场纳入“智慧泊车”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纳入政府财政,全额用于城市交通设施和停车场设施的建设维护以及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改善。同时,立足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所有停车信息接入市公安局大数据管理平台,利用“蜂眼”系统对车辆信息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违法车辆自动报警,为公安机关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支撑。
(二)加强经营性停车场设施建设和管理。督促停车服务企业对收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用文明用语,强化服务意识,消除乱收费现象。所有经营性停车场按“智慧泊车”系统要求建设感知系统,并统一纳入停管办后台管理,停车数据实时上传,泊位信息及时公布。
(三)借鉴外地经验,做好公共停车资源管理。针对街道两侧公共区域管理真空,建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配合,出台《临街建筑退红线区域管理办法》,明确街道商户门前的公共区域实行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彻底解决公共停车位被私自占用问题。
住建局会办意见: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关于解决停车难的建议”是近年来全市物业管理重点解决的内容。为进一步解决停车难问题,结合您的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做好《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文件的制定,进一步规范小区停车。按照条例要求,我局正在起草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规范等配套文件,其中将解决小区停车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二、老旧小区改善提升,通过重新规划小区车位,缓解小区停车难题。按照省政府、市政府要求,2019年全市城市区要求改造老旧小区72个,按照《秦皇岛市老旧小区改善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政府主导、业主参与、市场运作”,以市、区两级政府为主导,属地管理为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通过公共财政支持、社区居民参与、引入物业服务企业,与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紧密结合,彻底改变老旧小区“脏、乱、差”面貌,营造整洁、舒适、祥和的居住环境。同时通过对老旧小区的改善提升,重新规划停车位,切实解决小区无车位、少车位、抢车位、空车位的问题
三、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理主体。针对不同小区的情况,搞清楚地下停车场、地上停车位的产权主体,落实管理主体,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无物业公司的,建议成立“小区停车自管会”,或者在办事处领导下,由居委会负责,把小区停车管理纳入居委会管理范围。同时实施通过草坪铺设带孔砖的办法,将草坪改建停车场,积极推进建立立体停车场等多种办法增加停车位,解决车位紧张问题。
领导签发:张凤龙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395001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