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3331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1-16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ylbzj/2020-65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B
秦医保提案字〔2019〕20号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33318号提案的答复
焦秉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城乡居民门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制度不同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参保人员覆盖范围和筹资标准等方面存在根本上的差别,相关参保人员在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服务、待遇标准等方面也就存在不同。
比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同使用一个社保卡,但职工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办理参保缴费,目前月缴费比居民年缴费220元还多,职工由此建立了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以外的个人自付费用部分,而城乡居民的社保卡还不能享受相应待遇水平。2017年1月1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全面实施以来,参保居民享受每年门诊包干50元的报销政策,年终不清零,可结转、可继承。同时,在药品零差率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一般诊疗费补助政策。
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范围不同
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分布特点和分级诊疗管理政策,门诊包干费用主要用于参保居民在医疗保障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生的门诊费用,参保人员在上述全市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均可就近划卡就医并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合理布局、方便就医、公平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于诊所等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城乡居民定点资格的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以依规纳入城乡居民定点协议管理范围;村卫生室等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也同样可以申请纳入职工定点协议管理范围。
三、有关卫生院就医购药的问题
乡(镇)卫生院等实行药品零差率的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药品是由乡(镇)卫生院根据参保居民需求和政策规定,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组织申报采购,如有不符合参保居民实际用药需求的问题,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我们将虚心接受,认真抓好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同时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其内部管理。
综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两个不同基本医疗保险险种,制定了不同的政策制度体系,由此也享受相对应的医保待遇,不存在政策歧视的说法。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4日
签发领导:李生
联系人及电话::董新年 3963507 1333328800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