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22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11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提案字〔2018〕4号 索引号:000357675/2019-29
结果分类:A
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2232号提案的答复
张华委员:
您提出的 “高度重视百姓饮水安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百姓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市水务局严格按照国家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群众好评。
一、“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情况
“十二五”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完成投资38167万元,中央资金22900万元,省级资金7635万元,市级资金1745万元,群众自筹5886万元。解决了全市8个县区81.69万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比“十二五”规划多解决1.09万人口。为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2015年,我们争取省级以上资金350万元,建设了4处农村饮水水质检测中心(市级1处、青龙、抚宁、卢龙各1处),目前均已正常运行,取得了小工程,大德政的效果。
二、“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根据“第128号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省级以上资金主要面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非贫困县的巩固提升任务由市、县级资金统筹解决。在此形势下,我局2016—2018年争取省级以上资金1670万元,2016年、2017年共解决了青龙县34个村1.1万人口的饮水问题。2018年省级投资任务已下达,青龙县正积极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此外,2016-2017年两年我局还争取了市级资金900万元解决了7个县区4.8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县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应积极负起主要建设责任,积极筹措县级财政资金,用以解决百姓的饮水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相关保障措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建成产权移交后,产权主体全面负责该供水工程设施的保护、维修和安全运行。按成本确定正常运行的水价机制,加强工程维修养护,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确保工程长期有效的良性运行。
秦皇岛市水务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