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皇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0-10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18-12
王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支持吸纳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疗联合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在2017年8月29日印发的《秦皇岛市医疗服务联合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秦政办字〔2017〕142号)中明确指出“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委办等五部门在2018年4月16日印发的《秦皇岛市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秦卫计发〔2018〕19号)中也明确提出“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
在我市医联体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我委一直秉承尊重社会办医疗机构意愿,鼓励其加入医联体的原则。目前,我市已有8家医疗机构加入了秦皇岛市传染病防治医联体、秦皇岛市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协作医院联盟等医联体,并得到了上级医院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在下一步全市医联体建设过程中,我委将继续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实现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的分工合作、资源共享、互为补充,尽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