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中心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指针规范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服务
发布时间:2016-08-22 发布机构: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总结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88/2016-154619
一是在确定项目之初,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单位进行联合指导,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覆盖项目审批验收全过程的项目指导手册,对照法律法规审核相关部门提出需要办理的事项和提交的材料清单,保证指导手册内容依法合规。二是在办理项目审批中,遇到法律法规对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的要求发生变化时,执行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做好对项目单位的解释工作。三是在组织项目联合审批、联合验收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执法程序,收到申报材料第一时间分发相关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并提出受理或补正意见,汇总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受理通知书或补正告知书送达项目单位并请其签收;出具受理通知书后,组织联合审批、联合验收,汇总相关部门审批、验收意见出具联合审批、联合验收意见,按省政府法制办印发的《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请项目单位在送达回证签字,确保联合审批、联合验收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