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1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民族、宗教 文号: 索引号:117/2012-091749
秦皇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
公布秦皇岛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统计数据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有4位兼职人员,主要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至201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1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条,财政信息类2条,政府事项信息12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支持、关心民族宗教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秦皇岛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方式进行。市民可以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的主动公开信息及时移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为公众提供在公共场所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价格主要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二)减免情况文件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证明,经本人申请、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可以免收相关费用。现未产生上述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我局严格遵照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运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的政府信息总量不够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充分保障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二是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使群众更加充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及其重要性;
二O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