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气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16 发布机构:气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年度报告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09/2015-161850
2014年,市气象局紧紧围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百姓生产生活,大力推进气象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水平,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气象局门户网站及新闻媒体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按照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市气象局结合自身履职实际,整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实效、加强基础性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注重实用,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加强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按照《条例》的要求,健全公开载体,扩大公开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题调研,探索符合气象部门特点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工作考核标准,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有序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
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14年5月开通微信公共账号“秦皇岛天气”。年内,新浪微博粉丝突破2万用户,腾讯、新浪气象微博关注人数已突破十万。及时更新“秦皇岛气象信息网”信息,健全网站互动服务功能;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公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增加对外公开信息量;结合年度报告、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电子显示屏、公告栏、腾讯新浪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有效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确保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向市档案馆和图书馆移交档案资料 条。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不断加大。
加强政策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党和政府、上级气象部门的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社会关切的雾、霾等灾害性天气的服务工作。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安排,积极开展京津冀对接法律制度梳理及汇编工作。对《河北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涉及气象部门内容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梳理市气象局现行审批事项,填写《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情况调查表》,并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加强内部审计,发布审计结果公告,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依法办理公开申请,保障公民知情权。为方便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查阅电子邮件和接听电话,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均予以及时答复,确保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和贯彻落实秦皇岛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进行了专门部署,由陈宝江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04年以来,市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信息15条,向公开查询场所移交信息3条,秦皇岛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信息67条,微博公开42条,微信公开13条,秦皇岛气象信息网网站上刊载信息298篇。201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根据社会公众对气象信息的迫切需要,市气象局开设了“96121”气象信息电话服务专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主要通过这些途径进行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情况
市气象局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提高公开规范性、拓展公开平台、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继续规范主动公开。围绕公众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切实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二是继续拓展公开平台。整合系统资源,加强互联网站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主渠道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探索建设有气象特色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加强相互交流,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气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