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7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70/2010-114307
各县区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09]96号)和省厅办公室《关于成立省环境保护厅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冀环办发[2010]36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成立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办公室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王宗赢 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王秀丽 市监察支队支队长(兼计财科科长)
李洪云 办公室主任
李广林 法制科科长
候万艳 自然科科长
王再平 监管科科长
李庆生 污控科科长
邵丽辉 审批科科长
邹晓娜 辐射科科长
刘明华 市环境监测站站长
郑立志 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
齐 亮 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劳期团 市环保产业中心主任
马军 市环境信息中心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污控科办公室主任由李庆生科长兼任。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我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络、协调和工作总结、信息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组织编写全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和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政策,制定我市重金属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各县区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六)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