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7 发布机构: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170/2010-114347
各县、区环保局:
今年3月份,我市开展了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调查的工作。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单位(见附表一)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将所产生的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的部门去处理。请各县、区环保局通知辖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于
附表一:需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申报企业名单
附表二:秦皇岛市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单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