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31 发布机构: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135/2012-104426
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扎实深入有效的开展工作,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有力地推动了机关建设。
一、基本情况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与职责、公开方式和程序、考核办法、责任追究等均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继续实施了《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核机制,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有效性。
(二)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重要作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充分利用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一是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准确的传达公开有关信息;二是健全查阅室功能(设在局办公室),方便了公众的咨询和查阅。
(三)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条例》及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切实增强了认识,提升了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适时开展宣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力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发文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依法应当公开的,及时督促,进行公开。特别是对那些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工作信息,做到及时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全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2条。
(二)公开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 qhd.gov.cn(市政府门户网站)和http://www.qhdwhj.gov.cn(市文广新局门户网站,目前我局正在对该网站进行改版升级。)。
2.公共查阅点:在市文广新局办公室、市图书馆、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3.其他公开渠道:利用新闻发布会、电子屏幕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接受公民电话咨询82人次,均得到了认真答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需加快速度,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与产生信息的科(处)室之间协调联系需更加紧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具体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二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和制度,增加公开信息的数量,并做到及时公开。
附: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