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规范登记服务
发布时间:2015-11-05 发布机构:民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统计信息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文号: 索引号:131/2015-100106
卢龙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婚姻登记过程中,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要求,细化落实每一项工作制度,确保婚姻登记服务高质量、零失误。坚持“四公开”、“四不办”原则即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不办“关系证”、不办“权力证”、不办“违规证”、不办“纠纷证”,从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行为礼仪规范、政策法规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四方面入手,加强登记员队伍建设,切实将民政为民宗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