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09-01-12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98/2009-142544

 

    为严把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能耗增长,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根据“高严低宽”即对高耗能项目严把准入关,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低耗能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的原则,对应进行节能评估的工业类、建筑类及其他能耗高的项目和实行节能登记管理的项目做出了具体规定,对节能专项报告编制、评估、审查均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我市的节能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环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