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侨办为侨服务再出新举措
发布时间:2009-03-0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 文号: 索引号:58/2009-134127
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之后,市外侨办立即对侨务进厅事项进行检查,结合省侨办、省教育厅、省招生委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对“四侨”考生认定出证工作做出整改。
一、今后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考生的身份,由设区市侨办认定出证,不再报省侨办备案;侨眷高级知识分子的子女考生身份,由设区市侨办报省侨办认定出证。
二、各设区市侨办将认定出证的“四侨”考生名单报省侨办,统一抄送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