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侨办关于落实“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的内容
发布时间:2009-03-3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 文号: 索引号:58/2009-112916
服务内容: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的身份认定。
服务标准:四侨考生身份确认无误后,享受中高考中加10分的待遇。
服务程序: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的身份认定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向我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办窗口审批。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的身份认定,由学生本人或家长向我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我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初审,报河北省侨办审批。
服务时限:所报材料齐全,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的子女考生的身份认定即时办结。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考生的身份认定根据省侨办、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冀政侨字[2008]号文件精神,由我办初审,4月20日—25日由省侨办集中审批。
今年4月份,我们还将进厅办理“四侨”考生出证工作,我们将认真践诺,提高服务水平,使进厅服务事项圆满完成。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