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8年度教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06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09〕9号 索引号:112/2009-144619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8年度教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院校、民办学校:
为总结2008年度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工作,促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将进行2008年度教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09年1月7日——2009年2月7日
二、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院校、民办学校
先进个人:各县(区)教育局主管教育法制的工作人员、县(区)学校在法制工作方面政绩突出的人员。市直属院校,民办学校在法制工作方面政绩突出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在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全市普法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选名额
先进单位: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院校、民办学校评选分配名额如表。各单位按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填写《秦皇岛市教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然后由市教育局统一评定。
先进个人:各单位按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填写《秦皇岛市教育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后上报。
五、评选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并按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六、申报时限
各单位请于2月7日前将申报先进单位申报表和先进个人申报表报市教育局法制科。联系人:梁立权。电话:3250729 13081841655
七、奖励办法
市教育局经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
附件:1、秦皇岛市教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秦皇岛市教育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秦皇岛市教育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公开程序:主管局领导审核-机关信息政务审核发布组领导审核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