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医疗补助款为城镇特困参保人员解忧
发布时间:2010-04-07 发布机构:人社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59/2010-105946
为有效减轻城镇特困参保人员经济负担,真正让他们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月4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城镇特困参保人员医疗补助发放仪式”,为118名城镇特困参保人员发放了医疗补助款100万元。
刘成副市长出席发放仪式并与部分参保人员进行了亲切交谈。
此次医疗补助发放是按照市政府《秦皇岛市城镇特困参保人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试行)》文件执行的,补助对象为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患重病和长期慢性病、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肾功能衰竭、各种器官移植、治疗费用特别昂贵的城镇参保人员,补助金额从几百元到6万多元不等。为确保医疗补助金春节前按时发放到特困参保人员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抽调人员,认真做好特困参保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走访、申报材料受理、年度医疗费用审核等工作。据统计,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市本级已有502人享受了特困医疗补助,累计发放补助金3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