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国家、省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8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0〕92号 索引号:112/2010-131502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的贯彻落实,全面了解中央7号文件下发3年来我市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迎接教育部、省教育厅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近三年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情况,以《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为检查重点。
二、组织实施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自查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组成专门的督导检查小组,对行政区域内各中小学进行自查,并完成详细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全面反映本地、本学校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情况和《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到4月24日为自查阶段。4月26日前,各单位将自查报告、评估体系评估表和《秦皇岛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一并报市教育局德育体卫科,同时将有关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德育体卫科电子邮箱(qhddytw@sina.com)。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自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时间上报。
2、在自查工作中要认真、仔细,统计表数据要准确,自查报告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的同时,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附件:(略)
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体育卫生 督导检查 通知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