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署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24        发布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体:[   ]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工作动态 第四期        索引号:208/2010-143639

为大力推动公积金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巩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大力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密结合“双创双争”活动、民主评议工作,部署开展了文明行业创建活动。

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秦皇岛人文明公约》和《秦皇岛市机关文明行为规范(试行)》为基本要求,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明确的文明行业标准,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文明服务行为,努力塑造“讲文明、知礼仪、重诚信、团结友善、热情好客、亲和融洽”的良好行业形象。

为加强对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口指导,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分级管理责任制。

创建活动按照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动员教育阶段主要是健全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分层次组织动员教育。各科室、管理部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活动展开阶段重点以科室为单位,结合民主评议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各科室、管理部设立一名活动信息员,及时汇总、反馈活动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将适时进行检查讲评。

总结验收阶段内容为自下而上进行总结,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讲评。

在动员部署大会上,“中心”主要领导对抓好创建活动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住房公积金行业行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需要,也是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的现实要求。各级干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断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加强“中心”的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是要认真落实创建活动的目标责任。各部门要针对业务管理、服务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参照“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标准”,研究细化具体的创建目标、内容和措施,落实创建责任,建立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体系。要以实现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为主要目标,把创建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要通过宣传教育、建章立制、业务培训、技能竞赛、考核奖惩等手段,充实创建活动内容,突出创建工作实效。要大力开展以文明服务之星、巾帼文明岗、文明服务窗口、文明部门(管理部)和青年文明号等系列活动为载体的创建活动;在行业内部形成研究政策、钻研业务、创新管理、优质服务的浓厚氛围。

四是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要广泛深入做好文明创建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简报等多种渠道和载体,向社会宣传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要大力宣传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是要注意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中心”业务窗口多,资金规模大,服务对象广,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任务艰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经验,定期组织考核。要加强与有关领导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将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与文明单位创建、民主评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