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五比五看、争做文明典范”百日竞赛活动
发布时间:2010-07-26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137/2010-101900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增强广大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创先争优的服务意识,以一流的精神面貌和行业形象服务暑期,市交通运输局决定用100天时间,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五比五看、争做文明典范”百日竞赛活动,即在出租车行业中开展“比说话,看谁的语言更亲切,争做语言文明的典范;比形象,看谁穿得更整洁,争做仪表文明的典范;比车容,看谁的车厢更整洁,争做车容文明的典范;比行车,看谁的驾驶更规矩,争做行车文明的典范;比服务,看谁的经营更诚信,争做经营文明的典范”。
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开展行业“对标”,进行五个文明教育。结合当前开展的行业“对标”工作,对照北京于凯服务标准,认真查找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从业人员自觉做到语言文明,使用“十字”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仪容仪表文明,大方得体;车容车貌文明,车厢内外干净;经营文明,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不拒载、不宰客、不欺客;行车文明,不抢道、不违章,使文明行为贯穿到经营服务过程中。同时,坚持“上岗前、经营中、违章后”培训教育机制,使广大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服务标准,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二是开展争先创优,打造行业亮点。“五比五看、争做文明典范”竞赛活动为期100天,竞赛活动内容形式丰富,突出每时段竞赛重点,将内容进行细化分解,确定15日一个活动主题,期间全市共评选语言文明、仪表文明、车容文明、行车文明、经营文明等先进典型各20名。在竞赛过程中,聘请媒体记者、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等进行评选,使全社会参与到活动中来,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从而激发从业人员参与竞赛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打造行业亮点,扩大行业影响力。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擦亮城市“窗口”。出租汽车是各地游客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是城市的名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能为行业和城市添彩,不文明、不规范服务会使城市蒙羞抹黑。当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仍存在一些规范、不文明经营行为,特别是个别经营者短途拒载、不使用计价器、强行拼客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行业形象。各级交通运管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与乘车暗访相结合,死看死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常态检查与反常规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规范车容车貌、仪容仪表、停车秩序、经营行为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