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始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2010-07-12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商务动态第51期 索引号:167/2010-112521
近日,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凡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必须在2010 年10月31日前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必须在
(商改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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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商务动态第51期 索引号:167/2010-112521
近日,市商务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凡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必须在2010 年10月31日前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者必须在
(商改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