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价格诚信在秦皇岛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07 发布机构:物价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73/2010-120039
秦价市字〔2010〕58号 签发人:宋德坤
秦皇岛市物价局
关于印发《2010年价格诚信在秦皇岛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物价局,市局各科、室、所、队、中心:
现将《2010年价格诚信在秦皇岛百日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2010年价格诚信在秦皇岛百日行动实施意见》
价格诚信在秦皇岛百日行动重点监管区域和行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秦皇岛市物价局
2010年价格诚信在秦皇岛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更好地履行价格公共服务职能,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消费环境,确保我市暑期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经市物价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至10月8日在全市物价系统继续开展“价格诚信在秦皇岛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百日行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倡导价格诚信为核心,以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根本,以替百姓想、替百姓说、替百姓做为主线,坚持价格监管与价格服务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治理规范相结合、日常巡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强化价格服务职能,大力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帮助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强化价格监测职能,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做好价格监测预警预报;强化价格执法职能,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强化“12358”价格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快速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强化市场监管职能,大力推进明码标价,全方位构建价格诚信氛围。
二、行动目标
“一切服务于暑期、一切服从于暑期、一切让路于暑期”是我们暑期价格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物价部门价格服务、价格监测、市场监管、价格审批以及价格执法职能,全面打响“价格诚信在秦皇岛”的特色品牌,实行暑期“1333”工作模式,即围绕一个中心(以推进价格诚信,确保暑期价格稳定为中心);实行三个打破(打破领导分工、打破科室界限、打破常规作息时间);突出三个重点(价格监测预警、价格公共服务、价格执法检查);强化三个统一(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诠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用心服务保稳定、尽职尽责为民生、清费治乱促发展”的宗旨,彰显价格执法对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打击价格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权威性,打造诚信经营、明白标价、放心消费的市场价格环境。
三、行动内容
(一)对全市22个价格监测点和5类应急监测商品进行重点监测,特别要关注与群众关系密切的粮、油、肉、蛋、菜等价格的变动,随时掌握价格动态,认真分析价格走势,遇到价格异常波动在第一时间进行预警预报。
(二)重点巡查和检查的10个重点价格和收费领域,包括:4个特色街区;21家旅游景点;126家旅行社(市直15家、县区111家);7家大型商业企业;8个定点医疗机构;6家主要药品零售单位;60家宾馆及餐饮(市直30、县区30家);6家娱乐及理发、洗车服务企业;城市区重点停车场;3家机场车站(具体单位名称附后)。
(三)重点巡查和检查的内容:
1、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收费项目及标准是否按要求公示,公示的内容、方式是否经物价部门监制等,商品明码标价是否规范、醒目,是否做到一货一签等。
2、经物价部门审批的价格和收费是否按规定的标准和价格执行,有无搭车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情况。
3、需要审批或备案的收费和价格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备案。
4、经营者自主定价是否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无虚假打折、哄抬物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5、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四、职责分工
“百日行动”实行属地管理,由市物价局统一协调,各县区物价局负责本辖区内价格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实行市、县(区)联动,各县区物价部门要及时向市局报送“百日行动”的信息,发现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
市物价局成立“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杨连军同志任组长,张宪府、杨忠新、董洪涛、陈立新、宋德坤各位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县(区)物价局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和五个检查组,全局所有人员全力以赴参加 “百日行动”,人员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安排。
(一)督导工作组:
局长杨连军任组长,办公室主任涂德楼任副组长,组成人员为该科全体人员,主要负责该活动的巡视督导,巡查情况的信息汇总、整理。迅速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局上报情况;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二)监测工作组。价格监测信息中心主任秦利任组长,组成人员为该科全体人员。工作职责:完善价格监测和预报制度,对重点品种、单位实施定时、定点监测,落实市场价格异动预警机制,随时监测、掌握、分析市场价格最新动态,确保在价格波动第一时间预警,并准确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某一领域价格短期内突然上升或某一商品价格连续、骤然大幅度上涨,按照价格监测预警系统警级划分相关规定,按相应程序及时启动监测预警系统。
(三)投诉工作组。价格监管三科科长王永任组长,组成人员为该科全体人员。负责省物价局、市长公开电话(12345)等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价格投诉;市物价局(12358)受理的外地游客及群众投诉;及时转交、催办、督导和反馈,认真做好暑期价格举报分析,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四)检查组:
第一组:组长由调研员张宪府担任,副组长由价格监管二科科长沙秀敏担任,组成人员为该科全体人员。主要负责特色街区和大型商场超市。
第二组:组长由副局长杨忠新担任,副组长由价格管理科科长王长满担任,组成人员为该科全体人员。主要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主要药品零售单位。
第三组:组长由副局长董洪涛担任,副组长由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科科长刘意担任,组成人员为该科全体人员及检查所一人。主要负责旅游景点和景区停车场以及各大旅行社。
第四组:组长由纪检组长陈立新担任,副组长由价格监管一科科长李利华担任,组成人员为该科全体人员。主要负责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以及市内公共停车场。
第五组:组长由副调研员宋德坤担任,副组长由检查所所长刘志清担任,组成人员为该所全体人员。主要负责宾馆、餐饮以及娱乐、理发、洗车服务企业。
各(区)县物价局要参照市局组织形式,成立相应检查巡查组。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百日行动”是全市范围内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的一项有形工作,目的是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责任,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秩序,也是提高企业单位信誉度的有效途径,各县区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县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物价系统全员参与,确保收到实效。
(二)反应灵敏,快速处理。实行“12358”快速反应机制,凡是接到的所有价格投诉或举报案件,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一是受理价格案件15分钟内做出行动;二是一般案件依法使用简易程序或采取协调解决方式的2小时内处理完毕;三是重大案件要在48小时内调查清楚。
(三)严格执法,增强威慑。“百日行动”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实行顶格处理机制。凡是已经立案并进入办案程序的案件,要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给予顶格处理;凡是在此期间的价格违法案件,实行曝光处理机制,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作用。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加大协调联动力度,对重点案件查处实行县区联动,必要时可联合工商、技监等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以便形成合力,综合治理。